时间:2022/11/7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昆组干任公示〔〕第12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彭海滨等同志拟任职务予以公示:

彭海滨

男,汉族,年5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五华区政府办主任、区委办主任,五华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区委政法委书记,昆明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等职。现任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副处级)。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正处级)。

马汝恒

男,回族,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昆明市纪委办公厅副主任、主任等职。现任中共五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为昆明市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刘玉珍

女,汉族,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第六纪工委副书记,嵩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等职。现任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昆明市财政局纪检组组长、昆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中共昆明市委巡察组组长。

洪丽敏

女,汉族,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昆明市纪委派出第十四纪工委副书记等职。现任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组长、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昆明市监察委员会驻昆明综合保税区纪检监察组组长(正处级)。

邓水云

男,汉族,年6月生,民革党员,大学学历,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副处长、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挂职)、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综合指导处副处长等职。现任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副处级)、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昆明市第八届委员会主委(兼职)。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处级)。

王雪梅

女,汉族,年6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商处处长,宜良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书记,县旅游和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兼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等职。现任宜良县九乡乡党委书记。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中共宜良县委常委。

张纪辉

男,汉族,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安宁市禄脿街道党工委书记,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现任安宁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副处级)。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为安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人选。

张德

男,汉族,年6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盘龙区鼓楼街道办事处主任、青云街道办事处主任,盘龙区政府办副主任、东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等职。现任盘龙区东华街道党工委书记。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为盘龙区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刘燚

男,汉族,年2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呈贡县政府办主任、呈贡新区综合办常务副主任、呈贡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呈贡区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局长,区发展和改革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现任呈贡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为呈贡区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李德鸿

男,汉族,年6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东川区红土地镇党委书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副区长、常务副区长等职。现任中共东川区委副书记,兼区委党校校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昆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副处级)。

李源

男,彝族,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副主任、昆明市铁轨办副主任等职。现任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杨文佳

男,汉族,年12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硕士,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共青团呈贡区委书记、呈贡区洛龙街道办事处主任等职。现任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许云华

男,汉族,年10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市规划局交通与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处处长,昆明市规划局盘龙分局局长、官渡分局局长等职。现任官渡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兼官渡区自然资源总督查。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钱进

男,汉族,年6月生,无党派,大学学历,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文物处处长、文物和博物馆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等职。现任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姚正宽

男,汉族,年6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副处长,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主任等职。现任昆明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纪委书记(副处级)。

潘瑞林

男,汉族,年4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市科协办公室副主任、青少部部长、人事财务部部长等职。现任昆明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为昆明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候选人。

廖海滨

男,汉族,年10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编辑室副主任,昆明市文明办综合处副处长、处长等职。现任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传播管理处(传媒监管处)处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为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候选人。

康靳

男,汉族,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副主任、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监督室副主任等职。现任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昆明市监察委员会第二监督检查室副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昆明市监察委员会干部监督室主任。

李韬

男,汉族,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东川区看守所所长,区公安局政工室主任、副局长,嵩明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等职。现任官渡区副区长、官渡公安分局局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

袁恒

男,汉族,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一大队大队长、五大队大队长等职。现任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副局长(正科级)。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东川区公安局政委。

周朝凯

男,白族,年1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涉车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局长等职。现任昆明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正科级)。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昆明市公安局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局长。

宋玉宝

男,汉族,年7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副调研员、政治部人事处处长等职。现任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四级调研员、政治部干部人事办公室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副处级)。

段晓波

男,白族,年6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现任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办公室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处级)。

吴彦明

男,汉族,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市教育局师训高教处处长、办公室主任,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德育处处长等职。现任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专职副院长(副处级)。

赵灿东

男,汉族,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昆明市第一中学副校长。现任昆明市第一中学校长,正高级职称。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兼职副院长(副处级)。

王树华

男,汉族,年1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硕士,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师专附中党总支书记,昆明铁路机械学校党委副书记、书记、校长,云南省邮电学校校长等职。现任昆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副高级职称。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昆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副处级)。

魏明逊

男,汉族,年11月生,无党派,大学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市第三中学电教中心主任、副校长等职。现任昆明市第三中学校长,正高级职称。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昆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兼职副院长(副处级)。

朱绍格

男,汉族,年9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西山区副区长(挂职),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现任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昆明后勤服务保障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普丽波

女,汉族,年3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硕士,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市希桥旅行社总经理,昆明城路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昆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等职。现任昆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胡倩

女,汉族,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土地部副经理、战略部副经理、党群部副经理、经理等职。现任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公示时间从年5月7日起至年5月12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员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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