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检察院树立“主动救助”理念,内部建立“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调查”工作模式,同等条件下优先救助未成年人刑事被害人、贫困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做到应救尽救、及时救助。县检察院开展专项司法救助宜良县检察院供图7月8日,宜良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司法救助的卯丽华检察官一行,前往云南大理州巍山县五印乡白池村,到5岁女孩婷婷爷爷家中开展命案专项司法救助。婷婷的父母是来宜良的务工人员,在一场家庭纠纷中母亲被父亲杀害,父亲被法院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发后,婷婷被爷爷接回巍山老家抚养。卯丽华也是一名母亲,她的女儿今年刚满3岁。她知道,这类案件发生之后,受到的伤害最大、最深远的是未成年子女。现在,卯丽华急迫地想知道婷婷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合适的监护人,有没有上学……经过8小时的车程,在跨越大半个云南后,一行人终于抵达了目的地。经过了解,卯丽华得知婷婷现已在当地幼儿园上中班,因住地比较偏远而住校,每月开支约余元。爷爷奶奶除低保和养老金外无收入来源,但二老却义无反顾支撑着婷婷上学。对此,卯丽华向二老讲解了国家司法救助的政策法规,指导书写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现场完成了司法救助申请、材料提交等工作,下一步检察机关向上级申请到司法救助金后,即可发放给他们。而这只是卯丽华开展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的一个缩影。自年以来,她先后救助了8名未成年刑事被害人,最小的才2岁,最大的也不过15岁。据了解,针对命案致使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增多的情况。近年来,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启动了命案专项司法救助工作,以司法救助为切入点,深入开展调查分析,探究命案背后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形成高质量专项调研报告,为推进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检察力量。云南网通讯员陈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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